养老与失业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备案制度;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农村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定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全市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增加全市失业人员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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