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市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
增加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规划和调控政策;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指导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增加承担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科以下人员档案管理职责。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77号
电话:0434-32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