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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4-5106003,电子邮箱:spsbjbgs@126.com,办公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2001号,邮编1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数局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务“五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效地促进了社会保险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调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考核,统筹谋划推进。

           (二)紧抓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分解任务,创新举措,统筹推进。并发布到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同时召开了我局政务公开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

        (三)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对照上级本部门梳理我局“三张清单”,核准了公开和不公开的属性要求,制定了我局政务公开目录,按照要求及时发布在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同时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发布。

        (四)重点做好政务信息“五公开”。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大力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2021年度,我局受理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并按要求发布了我局制发的属性为公开发布的全部文件。

        (五)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渠道。在我局的门户网站上设立信息公开、社保动态、政策法规及解读、办事服务、互动平台等栏目,及时更新、及时回复网友咨询的问题。2021年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5条,其中政策法规解读33条,公示公告53条,全年共回复网站留言106条;通过官方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群众关切话题;在大厅设立信息公开宣传展示架、LED屏,根据需要随时更新信息内容,全年更新4次;建立微信公众号,将社保最新政策、业务变更通知及时推送至手机端,使广大市民随时了解社保最新近政策变化,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68条;结合社保工作实际,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等入户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4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通过多方渠道的信息公开,使我局政府信息工作更加的贴进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先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书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在市政府办和市政数局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是:

        (一)主动公开意识薄弱,文件公开率低,一是因我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我局公开的文件部分系转发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和制度。二是公文主动公开比例不高。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各科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纳入到科室绩效考核之中,让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政务公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没有充分利用新闻报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不断扩大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社保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报刊、“两微一端”等平台扩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深化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目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