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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采用数据截止到20211月15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2号;邮编:136000;电话:0434-362098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和我局的职能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一步促进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我局于年初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制定并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制度》和《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二)规范申报程序,加强内容审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备案制度,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对外发布前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会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三)突出公开质量,规范公开内容。今年以来,我们更加注重公开内容的严格把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本着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原则和便民、实效的服务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把质量关,做到宁缺毋滥,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上传最新工作动态,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确认

        1

        +3/-0

        23

        行政给付

        4

        +0/-1

        235

        行政奖励

        1

        +0/-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狠抓了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信息量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个别方面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二是信访工作是政务公开的瓶颈,很多信访事项公开后会对退役军人群体带来不稳定因素。三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退役军人工作难以避免的就是一个“军”字,涉军很多工作要求保密性很强,特别是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拿捏不准,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不彻底。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积极改进,具体情况为:

        (一)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此外按照有关规范做好格式规范,保证政务公开目录的正规性。

        (二)完善公开内容。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学习宣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务公开的通知、方案和局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实效性,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