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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293号,邮编:136000,电话、传真:0434-50127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四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办法,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保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制定《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计划工作台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细化指标、承办科室、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情况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废除规范性文件1件,能够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及项目建设等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及时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明确申请流程和申请须知,畅通申请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获取我局政府信息。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主题分类,提高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在部门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部审核和保密检查,严把政治观、政策观、保密观、文字关,对公开的内容反复校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五)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确保文本准确、格式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编制、发布和报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六)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的监督和审核,做到更新有保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不出现安全、泄密、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进一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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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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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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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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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相关政策深层次掌握和信息界定准确度上还有差距。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提升信息工作水平;二是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的时效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月9日